首页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2025-03-19 

一、服务方式

凡有跨校区借阅图书需求的读者,在网上办理相关的委托借阅手续,工作人员按照读者的不同要求,实施一对一的跟踪服务。

二、服务对象

持有有效借阅证(或一卡通)的全体读者。

三、服务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通过图书馆的统一检索系统,检索相关图书,登录个人账号后发起委托请求。统一检索系统网址:http://libjs.gzarts.edu.cn(账号为学号,默认登录密码为gafa@出生月日,例如gafa@0103)

2.借阅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所在校区无馆藏或图书已借出,且其它校区呈“可供出借”状态的馆藏图书。

3.借阅册数:每人每次最多委托借书2册。

4.有效期限:委托借阅图书每周运送一次,图书到达后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读者,读者须在七天内及时到馆办理借阅手续,逾期不取,图书将退回原馆藏地。

5.归还规则:在图书馆开放时段,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还书时请说明为校区通借图书。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时,读者须到图书原校区馆藏地,办理有关的赔偿手续。

6.服务时间:

昌岗校区图书馆:周一到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六不开放,周日8:00至12:00。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周一到周六9:00至21:00,周日不开放。

每学期最后一周以及假期暂停图书预约服务。

7.服务地点: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流通书库服务专窗;昌岗校区图书馆流通书库服务专窗。

8.委托请求登录界面如下:

上一条:文献资料复制规定 下一条: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