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服务>>更多服务>>正文
 

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

2024-01-03 

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http://yyxt.gzarts.edu.cn)

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系统使用办法

一、预约方式

方式移动端

1、图书馆公众号

通过微信关注“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输入账号与密码,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登录说明:

1、账号与密码为:学校智慧门户的登录账号与密码,默认登录密码为:gafa@出生月日,例如gafa@0103

2、账号与密码修改:如无法找回密码,请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更改密码业务。(大学城校区B栋304;昌岗校区教育楼201)

2、学校企业微信号

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号,下载安装企业微信APP→首次登录请选择“手机号登录”按提示录入短信验证码后选择工作身份“广州美术学院”组织登录(企业微信的手机号是从智慧门户的个人信息中采集,如果信息有误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美术学院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网络保修”进行线上反馈,或者拨打电话39362074(大学城)、84017861(昌岗)进行反馈)→下方“工作台”→“A.智慧门户” →“应用中心”→“综合服务”→“图书馆预约”,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方式:PC端

打开图书馆网站(http://lib.gzarts.edu.cn/读者服务→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http://yyxt.gzarts.edu.cn 输入账号与密码,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建议空间申请优先使用


方式三:大学城校区图书馆二楼北厅现场预约台

在大学城校区图书馆二楼北厅触摸屏选座终端进行现场刷卡选座(选座成功后,自动签到,无需再次签到)。

二、图书馆座位/场地开放时间与签到方式

校区馆

功能分区

场地

开放时间

申请

签到方式

空间预约

三楼数字研习空间▪研习室1-9

周一至周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按图书馆通知开放)

8:40-23:00

本校师生

直接刷一卡通开门签到

三楼数字研习空间▪教师研习室1-2

本校教师

无需签到

三楼数字研习空间▪影音空间

周一至周五

(周末、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开放)

8:40-16:00

本校教师

需通过图书馆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楼南厅研讨室▪A区

周一至周六(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开放)

8:40-21:0

本校师生

无需签到

四楼南厅研讨室▪B区

四楼岭南美术文献中心

周一至周五

(周末、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开放)

8:40-16:00

本校教师

需通过图书馆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二楼红色专题文献阅读区

周一至周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开放)

8:40-21:00

本校教师

二楼北厅展览场地

本校师生

二楼中庭欧洲经典雕塑写生室(仅用于拍摄)

图书馆区域(仅用于拍摄)

座位预约

二楼读者自修室座位

周一至周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按图书馆通知开放)

8:40-23:00

本校师生

微信扫描桌面座位二维码签到

三楼数字研习空间座位

注:

1、预约之后,最多允许迟到15分钟签到,如超过预约签到时间,将自动释放预约,同时记违规1次;

2、其它功能区需通过图书馆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3、审核时间为早上9点-10点,下午2点-3点,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在网上进行预约;当天非审核时间段预约,请到图书馆四楼岭南美术文献中心咨询并办理相关预约。

三、取消预约/提前结束

读者登录预约系统,在“个人中心”---“个人预约”下,可在不晚于约定起始时间10分钟前登录预约平台,取消预约。签到后,也可提前结束使用,释放研讨间的使用权。

四、违约处罚

1、预约不来违约:预约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入馆签到(签到时间最多允许迟到15分钟);则记录违约1次,扣除积分100分。

2、预约签到人数不达标:研习室分为1人间、2人间和3人间,需按对应人数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否则将判定主预约人1次违约,扣除积分100分。

3、累计扣除积分达300分,将暂停7天预约权限,7天后恢复权限。

五、注意事项

1、如预约时间开始前有其他读者在占用座位/研习室,需前一段使用完成结束后,方能签到使用。

2、对违反规定、引发纠纷、损害他人利益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所在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图书馆各场地仅供本校师生上课、开会、拍摄、展览等活动使用。

4、凡活动涉及到需按学校规定报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需提交审核通过文件给图书馆存档。

5、使用人须保持空间整洁、干净,严禁吸烟、饮食、喧哗打闹,使用完毕后,使用人负责清洁活动场所,并将现场恢复原状。

6、不得进行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的言论及行为,图书馆有权立即终止活动,通报院系或上报相关部门。

7、爱护空间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申请人或院系负责修复和赔偿。

8、遵守各服务空间《场地使用须知》的相关规定。

9、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图书馆

2024年01月02

下一条:资源荐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