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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超期图书的通知 (2007.3.4)

2007-03-04 

尊敬的读者: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至3月5日。由于假期时间较长,为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我馆对假期前后借还图书做出以下规定:

1.寒假前到期的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否则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2.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开学两周内归还,不收逾期罚款;超过两周后(3月19日起)按逾期处理,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敬请各位读者相互告知。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2007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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