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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期前后借还图书的通知.(2008-12-18)

2008-12-18 

尊敬的读者: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20日。对于读者在假期前后借还的图书,我馆将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寒假前到期的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否则,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2.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开学两周内归还,不收逾期罚款;超过两周(2009年3月9日起)按逾期处理,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请大家相互知照。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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