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20日。对于读者在假期前后借还的图书,我馆将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寒假前到期的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否则,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2.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开学两周内归还,不收逾期罚款;超过两周(2009年3月9日起)按逾期处理,过期罚款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包括假期)。
请大家相互知照。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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