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4月9日起,我校图书馆开通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凭有效借阅证(或一卡通)可跨校区借还图书,实现两校区图书借还的一体化服务,促进图书资源的共享。
“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须凭本人借阅证填写《读者预约图书登记表》。
2.借阅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所在校区无馆藏或图书已借出,且其它校区呈“可供出借”状态的馆藏图书。
3.借阅册数:每人每次最多委托借书2册。
4.有效期限:预约图书逢周四运送一次,图书送达后,读者须在七天内及时到馆办理借阅手续,逾期不取,图书将退回原馆藏地。
5.归还规则:在图书馆开放时段,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还书时请说明为跨校区通借图书。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时,读者须到图书原校区馆藏地,办理有关的赔偿手续。
6.服务时间:
昌岗校区图书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每天9:00至21:00,周六、周日除外。
每学期最后一周以及假期暂停图书预约服务。
7.服务地点: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四楼流通书库服务专窗;
昌岗校区图书馆二楼专业书库服务专窗。
图书馆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