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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开通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2012-4-6)

2012-04-06 

自2012年4月9日起,我校图书馆开通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凭有效借阅证(或一卡通)可跨校区借还图书,实现两校区图书借还的一体化服务,促进图书资源的共享。

“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须凭本人借阅证填写《读者预约图书登记表》。

2.借阅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所在校区无馆藏或图书已借出,且其它校区呈“可供出借”状态的馆藏图书。

3.借阅册数:每人每次最多委托借书2册。

4.有效期限:预约图书逢周四运送一次,图书送达后,读者须在七天内及时到馆办理借阅手续,逾期不取,图书将退回原馆藏地。

5.归还规则:在图书馆开放时段,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还书时请说明为跨校区通借图书。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时,读者须到图书原校区馆藏地,办理有关的赔偿手续。

6.服务时间:

昌岗校区图书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每天9:00至21:00,周六、周日除外。

每学期最后一周以及假期暂停图书预约服务。

7.服务地点: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四楼流通书库服务专窗;

昌岗校区图书馆二楼专业书库服务专窗。

图书馆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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