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校师生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课业研讨及读书交流,营造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大学城图书馆将三楼电子阅览室进行间隔改造,开辟了个人研修区、数字资源学习区、读者休闲区和团体研讨室,供全校师生使用,团体研讨室于2013年10月21日起正式向全校师生开放。
此次开放使用的研讨室有两间,可容纳10-30人进行研讨活动,室内配有沙发、茶几、电脑、白板等,我馆还可以根据使用者的需要,准备投影仪、专题文献资料等,为读者提供全面的参考咨询服务。
请需要使用研讨室的本校师生持借阅证或校园一卡通到大学城图书馆二楼信息部办公室申请,办理预约申请手续时间:周一至周五8:40-16:00
开放时间:学期期间,每周一至周日9:00-20:00;
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研讨室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订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图书馆研讨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研讨、课业研讨、学术研讨的场所,对全校师生开放。
开放时间:学期期间,每周一至周日9:00-20:00;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开放。
第三条 本馆设有研讨室2间,南面的是研讨一室,可容纳10-30人进行研讨活动,配有电脑、沙发、茶几、白板等;北面的是研讨二室,可容纳10-25人进行研讨活动,配有沙发、茶几等。
本校在职教师及在校学生,使用者达4人以上方可提出申请。
(1)现场预约:借用者持本人一卡通到大学城图书馆二楼信息部填写使用申请表
(3)网络预约:下载预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将申请表发送到tsgxxb@gzarts.edu.cn
申请成功后,借用者须持一卡通于使用当天,提前预约时段15分钟到大学城二楼信息部办理借用手续并领取钥匙。超过预订使用时间半小时未办理手续者,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五条 研讨室使用需严格按照申请流程申请借用,申请者不得自行使用、交换或转换。
第六条 图书馆可以根据使用者的需要,准备投影仪、专题文献资料等,为读者提供全面的参考咨询服务,需使用图书馆文献资料者请在申请时一并说明。
1.使用图书馆研讨时,应注意保持研讨室环境卫生,使用完毕后进行清理后交还图书馆。
2.使用研讨室时,应保持良好的读书环境,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利用图书馆。
3.研讨室为治学、研究之用,不得在研讨室内从事与学习、研究无关的活动。
4.使用研讨室时,应爱惜损坏室内设施、设备。因使用不当致使设施、设备损坏,损坏者应负按原价赔偿之责。
5.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电脑中的个人资料如需保密,请妥善保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
6.请自觉保护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环境卫生。离开房间时请带走垃圾;如遇设施故障,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勿擅自处理。
7.如遇特殊情况,在通知借用人的前提下,本馆有权收回研讨室。
8.借用期间,如本馆人员需要进入研讨室进行检查或者维护,借用人不得拒绝。
9.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图书馆信息部或技术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39323393;3936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