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学城图书馆二楼北厅 LED 展示大屏的使用、内容发布、设备运维及安全管理,保障设备平稳运行,发挥大屏宣传展示、数据公示、信息服务功能,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大屏为面向全体师生的公共信息展示窗口,主要展示馆内运营数据、通知公告、活动资讯、宣传视频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图书馆所有大屏管理、使用及运维人员。
第三条 本大屏遵循规范发布、安全运行、专人负责、定期运维的管理原则,确保内容合规准确、设备运行稳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图书馆技术部为本大屏归口管理部门,实行专人专管,设置专职大屏管理员,职责如下:
(一)负责大屏日常开关机、运行巡检、故障登记与上报;
(二)负责展示内容的初审、上传、更新及下架;
(三)负责系统后台操作、参数维护,定期查阅操作日志;
(四)对接设备厂商与技术服务商,统筹设备检修、维修及维保工作。
第五条 管理员无法处置的软硬件故障,须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售后单位处理。
第三章 展示内容分类及发布规范
第六条 大屏展示内容分为固定展示内容、临时展示内容两类。所有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图书馆规章制度。
第七条 固定展示内容为常态播放内容,由系统自动同步或长期挂播,具体包含:
(一)运营数据:实时展示入馆人次、资源使用数据、图书借阅排行、座位及研修间预约状态、公众号粉丝量;
(二)常规资讯:常态化发布馆内通知公告、活动资讯、文献资源推荐;
(三)宣传视频:循环播放图书馆形象视频、校园宣传短视频。
第八条 固定展示内容依托图书馆管理系统、门禁系统、预约系统等平台实现数据自动实时更新;常规资讯、宣传视频由管理员定期维护更新。
第九条 临时展示内容为阶段性、临时性播放内容,按需发布,具体包含:
(一)重大会议、上级检查、兄弟单位来访等场景的欢迎标语;
(二)重要节日祝福语;
(三)校内其他部门活动宣传信息;
(四)其他经馆领导审批同意发布的临时性信息。
第十条 临时内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发布”流程:相关人员将宣传素材提交至图书馆三楼数字研习空间,依次由管理员初审、技术部部长复审、馆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上线播放;内容到期后,管理员及时完成下架。
第十一条 严禁利用大屏发布商业广告、低俗图文、涉密信息、不实内容及其他与校园、图书馆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四章 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大屏常规播放时间为工作日09:00—16:00。遇节假日、寒暑假、临时闭馆等情况,管理员按照图书馆办公室通知调整开关机时间。
第十三条 管理员开机后检查大屏画面、数据刷新状态,发现黑屏、花屏、卡顿、数据停滞等问题,立即记录并报修;每周对控制终端、线路、配电柜等配套设备开展全面巡检,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仅限授权管理员操作控制终端及系统后台,其他人员未经馆领导批准,不得触碰设备、操作系统、修改参数及播放内容。
第十五条 大屏主机箱实行双钥匙分管制度。第一套钥匙由大屏管理员保管,用于设备日常运维;第二套备用钥匙由图书馆办公室保管,仅在第一套钥匙无法正常使用时方可启用。钥匙实行专人专管,严禁私自外借、复制;岗位人员发生调动、离职时,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并登记留存。无正当工作理由,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主机箱,严禁触碰主机内部线路及硬件设备。
第五章 设备与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攀爬、撞击、遮挡大屏屏体,禁止私自拆卸设备、插拔线路、改动硬件接线。保持大屏及周边区域整洁,做好设备防尘、防潮、通风工作。外部维保人员进场检修须提前报备,由管理员全程陪同。
第十七条 配电柜、供电线路仅限专业人员维护。发现线路老化、漏电、跳闸等用电故障,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修,严禁违规带电操作。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 大屏出现画面异常、系统崩溃、设备报错等故障时,管理员立即暂停播放,及时联系维保单位维修,并做好故障及处置记录。
第十九条 遇突发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待供电、网络恢复后,逐项检查设备与系统状态,确认正常后方可恢复大屏使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2026 年6月10日